上有天堂,下有苏杭。杭州久负盛名,如今依旧名不虚传,只不过现在的社会,什么都会变味道。
人说:杭州就是天堂。人又说:有钱人的天堂。后来,又有人说:先富起来的人可以送穷人们去天堂。
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,但人间有,不仅有三菱,还有保时捷。前者,富人所开,后者,富人所开。不同的只是死者,前者:富家子弟飚车撞死浙大学子,后者:富家子弟酒后撞死打工女子。相信大家都已经听说了,继胡斌案之后,风波未平之时,杭州又传来了保时捷撞人案,给胡斌案的判决作了一个最好的注解。就像左右开弓的两巴掌,恨恨地扇到了某些人或地方的脸上。
我不明白是这个地球太疯狂了,还是局部抽搐。我也不想讨论别的问题,只谈谈法律吧,不好意思,我是个近似的法盲,但法律意识还是有的。
法之所以为法,就在于它是一个准则,这个准则必须能够引导人们向善,也就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,让人奔向更高的层次、符合道德准则的要求。转而看看中国的法律,是不是这个情况,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来,至于少数不明真相的童鞋,本人绝对不是“别有用心”,所以就不煽动你们去看明白了。
一、青年胡华因偷盗下井盖,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。
二、青年胡斌闹市飙车撞死一人,被判有期徒刑三年。
三、青年孙伟铭因酒后无证驾驶撞死四人逃逸,被判死刑。
四、许霆非法从ATM机提取十七万多,先被判无期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。
五、孙先生存入农信社的几千万元不翼而飞,法院裁定中止诉讼,钱至今未还。
五、彭宇搀扶老太太被判罚4.5万元,后来和解。
六、贪污腐败的众多人,开除公职,异地上任。
先来说说这几个典型案例吧,从法条上看,都还算符合规矩。胡华偷井盖是危害公共安全,至少要三年,没有问题。胡斌案定性为交通肇事罪,最高也就判三年,也没有问题。孙伟铭撞死四人逃逸,判死刑,也是没有问题的。许霆取银行十七万这是盗窃,农信社直接拿孙先生的几千万就白拿……
前三个案例表面上都是没问题的,但为什么大家都不满意呢?胡斌案如果换成是平民开奥拓超速撞死了人,在中国道路上太普遍了,也不会引发轩然大波。但胡斌是富家子弟,他开始不是干事的,是纯粹为了玩,是把自己的一时刺激建立在普通老百姓的安危之上的,所以,不管法律怎么裁定,其性质依然是恶劣的,只可惜,中国的法律规定的这个恶劣情节,在交通肇事罪的条条下,最高也只能判三年。虽然法院依法判决了,但并不实一个良好的导向,不仅受害者不满意、普通民众不满意、连胡斌家人也不会满意:“交了那么多钱,还是判了个最高的三年,跟不交钱是一个样的。”
这就说明,是法律出了问题。这样的法律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了,已经迫切需要修改了。此外,不得不说的是,中国的很多问题实在是太复杂了,即使法律是公平公正的,在这个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,也不会体现出公平和公正的一面。举个例子,同样一种刑罚,罚款10万,对身价10个亿的人来说,一天的利息就够了,而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朋友来说,也许是将近一辈子的收入……这能是一种公平么?表面上的公平,隐藏了现实社会中极大的不公平。而许霆案和农信社一案,则是连表面上的公平都做不到了。
彭宇案其实很简单,但法官却是个没有吃透法律精神的法盲,我甚至可以扬眉吐气地说一声大话:这个法官比我对法律的理解还差一个档次。事情的双方均无过错,难道就必须试用所谓的公平原则,让彭宇来担负一部分罚金?这又是一起表面上看似公平,其实严重不公的案件,最重的结果是造成社会道德的严重毁坏。若是法律有规定,这法官判死刑都不为过,性质实在是太恶劣了。不过好歹最后和解了,不提。
说了那么多,最后来看看保时捷撞人的案件吧,已经有人预测了,酒后驾驶,最多七年。还有人断定,保时捷车主魏某更有钱,一切皆有可能。
现在,听什么说法都已经不雷了,因为,每个人都快变成避雷针了。
此贴一出,博客估计又会被封,如果某些文章大家看不到,那是我删了。即便会被删,我也必须写,因为删不删是那些王八蛋的事儿,写不写关系到我个人的情绪。这里不让贴,我就转到http://blog.s...com.cn/cntale上面去,那里暂时删不到。
人说:杭州就是天堂。人又说:有钱人的天堂。后来,又有人说:先富起来的人可以送穷人们去天堂。
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,但人间有,不仅有三菱,还有保时捷。前者,富人所开,后者,富人所开。不同的只是死者,前者:富家子弟飚车撞死浙大学子,后者:富家子弟酒后撞死打工女子。相信大家都已经听说了,继胡斌案之后,风波未平之时,杭州又传来了保时捷撞人案,给胡斌案的判决作了一个最好的注解。就像左右开弓的两巴掌,恨恨地扇到了某些人或地方的脸上。
我不明白是这个地球太疯狂了,还是局部抽搐。我也不想讨论别的问题,只谈谈法律吧,不好意思,我是个近似的法盲,但法律意识还是有的。
法之所以为法,就在于它是一个准则,这个准则必须能够引导人们向善,也就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,让人奔向更高的层次、符合道德准则的要求。转而看看中国的法律,是不是这个情况,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来,至于少数不明真相的童鞋,本人绝对不是“别有用心”,所以就不煽动你们去看明白了。
一、青年胡华因偷盗下井盖,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。
二、青年胡斌闹市飙车撞死一人,被判有期徒刑三年。
三、青年孙伟铭因酒后无证驾驶撞死四人逃逸,被判死刑。
四、许霆非法从ATM机提取十七万多,先被判无期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。
五、孙先生存入农信社的几千万元不翼而飞,法院裁定中止诉讼,钱至今未还。
五、彭宇搀扶老太太被判罚4.5万元,后来和解。
六、贪污腐败的众多人,开除公职,异地上任。
先来说说这几个典型案例吧,从法条上看,都还算符合规矩。胡华偷井盖是危害公共安全,至少要三年,没有问题。胡斌案定性为交通肇事罪,最高也就判三年,也没有问题。孙伟铭撞死四人逃逸,判死刑,也是没有问题的。许霆取银行十七万这是盗窃,农信社直接拿孙先生的几千万就白拿……
前三个案例表面上都是没问题的,但为什么大家都不满意呢?胡斌案如果换成是平民开奥拓超速撞死了人,在中国道路上太普遍了,也不会引发轩然大波。但胡斌是富家子弟,他开始不是干事的,是纯粹为了玩,是把自己的一时刺激建立在普通老百姓的安危之上的,所以,不管法律怎么裁定,其性质依然是恶劣的,只可惜,中国的法律规定的这个恶劣情节,在交通肇事罪的条条下,最高也只能判三年。虽然法院依法判决了,但并不实一个良好的导向,不仅受害者不满意、普通民众不满意、连胡斌家人也不会满意:“交了那么多钱,还是判了个最高的三年,跟不交钱是一个样的。”
这就说明,是法律出了问题。这样的法律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了,已经迫切需要修改了。此外,不得不说的是,中国的很多问题实在是太复杂了,即使法律是公平公正的,在这个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,也不会体现出公平和公正的一面。举个例子,同样一种刑罚,罚款10万,对身价10个亿的人来说,一天的利息就够了,而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朋友来说,也许是将近一辈子的收入……这能是一种公平么?表面上的公平,隐藏了现实社会中极大的不公平。而许霆案和农信社一案,则是连表面上的公平都做不到了。
彭宇案其实很简单,但法官却是个没有吃透法律精神的法盲,我甚至可以扬眉吐气地说一声大话:这个法官比我对法律的理解还差一个档次。事情的双方均无过错,难道就必须试用所谓的公平原则,让彭宇来担负一部分罚金?这又是一起表面上看似公平,其实严重不公的案件,最重的结果是造成社会道德的严重毁坏。若是法律有规定,这法官判死刑都不为过,性质实在是太恶劣了。不过好歹最后和解了,不提。
说了那么多,最后来看看保时捷撞人的案件吧,已经有人预测了,酒后驾驶,最多七年。还有人断定,保时捷车主魏某更有钱,一切皆有可能。
现在,听什么说法都已经不雷了,因为,每个人都快变成避雷针了。
此贴一出,博客估计又会被封,如果某些文章大家看不到,那是我删了。即便会被删,我也必须写,因为删不删是那些王八蛋的事儿,写不写关系到我个人的情绪。这里不让贴,我就转到http://blog.s...com.cn/cntale上面去,那里暂时删不到。
钓鱼
伏羲、女娲神话的流变
2009-8-5 21:00 | by



这些事情的对比留给我们这些旁观者以强大的心理落差,若是连法律上都无法获得平等的审视,这可真是令人悲哀和无可奈何的状况吧。
还有,如果我有什么地方说错的话,还请您多多包涵呀。
对了,大哥,你到底能不能给我加链接呀?
博主去过孙膑旅游城啊 在那里呀?